而且,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情,也决定了要保障居民电价相对稳定。《指导意见》特别指出,确保居民、农业、公益性事业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。
林伯强认为,居民用电的稳定,是体现制度公平、维持社会稳定的主要方面,“有的人口刚脱贫,收入水平还很低,当然不能把电价抬那么高了。”因此,他向来不提倡“完全、彻底的市场化”。
“统一电力市场要制定合理的价格机制,就要考虑方方面面因素。电力市场化改革,从来不单是电力系统本身的问题,还涉及到财税、金融等方面,它是个社会科学问题。”陈皓勇认为。而社会问题中,如何保障公平、维系稳定,就显得更为重要了。
■他山之石
●美国PJM电力市场:
PJM电力市场指宾西法尼亚—新泽西—马里兰联合电力市场,市场采用纵向一体化的电力联营体模式。该模式下,输电系统由系统独立运行商管理,电力交易和调度协调运行。
PJM市场交易体系包括电能市场、容量市场、辅助服务市场以及金融输电权市场。其中电能市场涵盖长期双边交易(远期合约)、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。PJM市场以长期双边合同为主,参与日前竞价的电量仅占15%。
容量市场是PJM模式的创新点。PJM市场要求负荷服务商必须持有足够机组容量(不一定是自己的机组),以满足自己的容量义务。
PJM市场采用节点电价。电力系统中由于网损以及电网阻塞的存在,区域间电价会有差异,即为节点电价。发电机组以其发电母线处的节点边际价格结算,负荷方以其负荷母线处的边际节点价格支付。
●英国电力市场:
经过多次改革,英国电力市场形成了适应竞争的多元化市场主体格局,建立了政监分离的管理构架。
系统运行全部由英国国家电网公司负责,发电、售电全方位竞争。英国天然气与电力市场办公室作为电力监管部门,独立于政府,受议会监督,主要监管手段是价格监控。近年来启动智能电力零售市场计划,依托智能计量技术,充分考虑能源系统的一系列变化,旨在建立一个更加高效、动态、具有竞争力的市场,并为消费者带来更好使用体验和经济效益。
英国市场电能交易以双边交易为主,实时平衡机制为辅,双边交易合同是电网调度的重要依据,都是需要执行的物理合同,占比达到95%,平衡机制电量占比很小。因此,可以认为英国市场采用市场成员分散决策、分散平衡为主的一种市场决策方式,突出的是电能的普通商品属性,提倡电能的自由买卖交易。
●北欧电力市场:
北欧电力市场覆盖挪威、瑞典、丹麦、芬兰四国。四国电源结构具有互补性,丹麦、芬兰火电占比大,挪威主要为水电,瑞典水电、火电、核电均占一定比重,又由于该电力市场跨国的特性,所以对中国跨省电力交易具有借鉴意义。